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我国理论法学领域的唯一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是由吉林大学法学研究所改制而成。1988年,吉林大学以法学理论学科教师为主体成立了法学研究所。1999年,经过人事改革、人员重组和机构调整,更名为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2年,中心��法学理论学科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重点建设学科。2003年,经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心的发展目标是建成全国领先、并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理论法学领域的科学研究中心、人才培养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信息中心和咨询服务中心。